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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5年(IATA DGR 66th)有关锂电池重要变化和修订

国际航空运输协会(IATA)发布66危险货物规则(DGR),此版规则起效日期为 2025年1月1日~2025年12月31日。此次与电池相关部分的新增/变更内容涉及锂电池、钠电池、电池驱动车辆及标签。电池部分的新增内容如下:

 

一、荷电状态(SOC)要求

与设备包装在一起的锂电池(PI 966)

在不超过其额定容量的30%的荷电状态下运输。荷电状态超过额定容量30% 的电池芯和/或电池组,只有在始发国和运营人所在国批准的情况下,才能按照这些当局规定的书面条件进行运输。

 

设备内置的锂电池(PI 967)

不超过其额定容量30%的荷电状态或者不超过25%的显示电量交付再运输。

 

以锂离子电池、锂金属电池和钠离子电池为动力的车辆(PI 952)

其电池的荷电状态不超过其额定容量30%,或显示电量不超过25%

 

二、包装性能要求-新增包装件的3米堆码要求

PI 966和PI 969 Section II

PI 967和PI 970 Section I 

PI 967和PI 970 Section II 

 每个电池芯或电池组包装件,或完整的包装件,必须能够持续24小时承受施加在顶面上的相当于高度为3米的相同包装件(包括试验样品)的总重量的力,而不会损坏其中包含的电池芯或电池组,且不会降低包装的有效性。

注:承受力可通过试验、评估或经验证明。

●以上注释里的解释说明内容同样适用于PI965-IB和PI968-IB中的3米堆码要求,可以用评估或经验替代试验。

 

三、增加以下新条目

PI 976-UN 3551,钠离子电池:

PI 977-UN 3552,钠离子电池与设备包装在一起:

PI 978-UN 3552,钠离子电池安装在设备中:

PI 952-UN 3556车辆,锂离子电池供电:

PI 952-UN 3557车辆,锂金属电池供电:

PI 952-UN 3558车辆,离子电池供电:

有关车辆UN 3171(电池驱动车辆)的过渡时期说明,在2025年3月31前可以继续将锂电池驱动的车辆纳入其中。(2025年不建议再出UN3171)